Monday 14 September 2009

中国判处瓮安事件涉案黑社会团伙


贵州瓮安法院判处涉及2008年6月骚乱的黑社会团伙,23名成员最高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据中国官方《贵州日报》报道,"刘军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并在瓮安"6·28"事件中,指使未成年人打砸县政府大楼和执勤的警察。2008年6月28日,瓮安县17岁女中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的消息引发大规模的骚乱。数万民众围攻县政府大楼并焚烧了政府部门的办公大楼和一些公安与政府车辆。李树芬的家人和朋友声称她是遭强奸后被杀的,但政府部门的验尸报告称她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瓮安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公安局长都被免职。

贵州省高层还批评瓮安县当局长期以来在矿产开发过程中侵犯民众利益,做法粗暴,滥用警力,引发民怨。中国国庆60周年前夕,当局要求营造平安祥和社会气氛。中共政治局常委兼政法书记周永康周末表示,"执法部门、维稳力量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捣乱破坏活动,又要理性文明执法"。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也要求基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面的防范控制。

中国当局高层对维稳的高度重视显示基层社会矛盾的普遍存在以及对共产党统治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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